
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质占比90%,无劣Ⅴ类水体……这是辽宁2024年地表水国考断面交出的答卷。
来之不易的成绩,是全省上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发力推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的“水到渠成”。
“十四五”期间,全省完成794条河流及2个湖泊健康评价;创建省级幸福河湖168条(段),创建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31个;本溪市小汤河、抚顺市东洲河入选中央财政支持的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名单;印发省内8条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寇河实现全年全线有水;全面完成河湖库“清四乱”攻坚行动;持续巩固辽河干流和东辽河滩区生态封育成果;治理黑土区侵蚀沟5902条、小流域治理454万亩,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下降”,水土保持率达78.67%;抚顺县完成全国首单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新增耕地指标交易,阜新县完成松辽流域首单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辽宁首单水土保持碳汇交易。
辽宁河湖生态的明显好转,得益于完善的体制机制、有效的办法举措、有力的政策执行:
明确责任体系。建立了五级河长体系,由省总河长与各市总河长签订任务书,以“一市一书”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由省总河长签发总河长令,高位推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幸福河湖建设等重点工作。健全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推动1.8万名河湖长履职尽责,指导和督促基层河湖长提升巡河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具体问题。
展开剩余41%强化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等联防联控联治协作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保护,加快实施幸福河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发挥各级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重点任务及时分解落实、重大问题有效跟踪督办。
落实落细工作。聚焦“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幸福河湖建设,制定《辽宁省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行动纲领、任务、步骤,各地各部门整合各类资源,吸引社会力量,统筹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同时,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强河湖生态保护,强化水土流失治理。
几年来,经1.8万名河湖长扛牢管护重任、全力履职尽责,辽宁河湖形成了“生态优先、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绿色发展”的良性格局,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生态福祉。
信息编辑:水文化宣传部
校 核:郭颖
责 编:贾玉娟
审 核:李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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